1. 首页
  2. ISRC申报
  3. 补领证书
  4. 著作权证书
  5. 音乐出版
  6. UPC/EAN
  7. 词曲发表
  1. 登 录
  2. 注 册
错误的提示信息!
手机号
密码

  验证码登录 忘记密码

- 快速登录 -

  支持以下平台账号登录)
ISBN出版平台三辰数字出版网版权业网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 ISRC体系示范应用平台)

关闭/Close

首页/行业新闻/卡拉OK著作权许可收费行为规范颁布录音版权证明(ISRC证书)

卡拉OK著作权许可收费行为规范颁布

数据来源:ISRC申报平台 发布时间:20170831 近期更新:2017/08/31 阅读量:1301741

      记者15日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获悉,为了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规范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著作权许可收费行为,音集协近日颁布《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著作权使用收费行为规范》。
      《规范》明确了版权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资质证明。根据要求,承担版权许可收费的工作人员须经过音集协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包括著作权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及国家财税等配套法律法规。经培训符合上岗的,才能申领《版权许可工作证》。工作人员与当地卡拉OK场所洽谈版权许可业务时需出示工作证,并可以在音集协官网“收费人员证件栏”进行查询。
      《规范》对工作人员收费行为提出七项要求: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音集协官网公布的本地区当年价格政策,如因装修、停业、包房数量变更等需要下调价格或增加优惠额度的特殊情况,必须将场所提供的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材料上报,未经批准,不能私自下调价格或增加优惠额度签约收费;签订合同须使用统一印制的卡拉OK经营场所专用《著作权许可合同》,工作人员需严格执行相关办法,并确保协议内容真实、无误;工作人员只能在音集协官网公示的行政区域内开展版权许可业务,严禁跨区域跨范围开展业务;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向卡拉OK经营者做出任何承诺,不得与场所进行任何形式的私下交易;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业务管理与监督,并积极配合各项检查工作,定期稽查签约卡拉OK场所的基本信息变更情况和节目内容的使用情况,相关信息整理后及时提交备档;工作人员必须对业务中的有关商业秘密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作者:张红兵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8月16日

版权声明:部分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本网站原创内容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纠错补充   提交收录   认领作品 / 证书

上一篇

超市播放音乐作品不能太任性

下一篇

中国两部委联合发文 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TOP
返回顶部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