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证码登录 忘记密码
密码登录 忘记密码
( 支持以下平台账号登录) ISBN出版平台、 三辰数字出版网、 版权业网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 ISRC体系示范应用平台)
首页/新手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定义的著作权录音版权证明(ISRC证书)
数据来源:ISRC音乐申报平台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5日 (近期更新:2018/02/25) 阅读量:13011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定义的著作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著作权一般被习惯称呼为版权,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在中国,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符合著作权保护条件的作品,通常是能以某种物质复制形式表现的智力创作成果,因此不排除对未被有形载体固定的口述作品的保护。而不像英美法那样要求作品必须固定在有形载体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不适用于(见第五条):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
版权声明:部分内容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本网站原创内容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上一篇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下一篇
《著作权法》中必须要了解的关键信息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部委链接--
--新闻出版广电直属机构--
--版权登记机构--
--著作权集团管理组织--
--出版社--
010-57180929(0927)
在线时间:上午8:00-下午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