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在保障创作者和资讯流通中的平衡点
著作权是以表彰创作者及给予合理报酬的方式鼓励创作者,从而保障著作权对于人类创造力至为重要。这种权利制度使创作者确信在传播其作品时可不再担心遭受未经许可的重制或盗版。因为这种制度性保障而不断产生的创意使全世界人类享有更多、更好的文化、知识及娱乐的乐趣。
从另一方面来说,有云“人不必当巨人,只要站在巨人的头上,就可以和巨人看得一样远”,这句话是在说明人类文明的进步在于知识的累积,人类基于过去社会经验的传承得以更加快速地发展文化、知识与娱乐,假如过度保障关于著作的私人权利,将使得资讯无法流通、知识亦无从累积。从而,有人主张知识财产权是人 类公共财产,应由全体人类所共享,例如维基百科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创作共享(Creative Commons,简称CC,中国大陆正式名称为知识共享)亦提出保留部分版权(some rights reserved)的概念,希望为资讯流通和保护创作者两方面重新取得平衡。
由上述二点可知,如何在保障著作权人的利益以激发思考及促进人类文明继续进步这两个面向上取得平衡点,是在制定著作权相关法令的重要思考,法令中合理使用(fair use)的条文即往往是这两个面向互相拉扯所得到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