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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规范性文件/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录音版权证明(ISRC证书)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数据来源:ISRC申报平台 发布时间:20160603 近期更新:2016/06/03 阅读量:130113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3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与当地财税部门沟通,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送总署计划财务司。
      联系人:王泉、冀素琛
      电话:010-65212904,652127 36
      传真:010-65127873
      邮箱:jicaisi@pps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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