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人民团体、民主党派音像电子出版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
为落实中央有关加强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的精神,促进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的开展,新闻出版总署于2007年11月下发了《关于报送2008年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类音像电子出版物重点选题的通知》(新出音[2007]1495号)。我署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各地上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类音像电子出版物选题180种(其中音像149种、电子出版物31种)。经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后,共确定60种(音像51种、电子出版物9种)作为2008年重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类音像电子出版物选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民族语言文字出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音像电子出版、制作单位要加强对民族政策的学习,并充分做好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调研工作,使所制作、出版的音像电子出版物真正符合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需求。列入重点选题目录的音像电子出版物选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
二、各地新闻出版局要对重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类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出版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掌握出版进度,对属于重大选题的音像电子出版物要督促有关单位严格履行重大选题备案手续。
三、少数民族出版事业属公益性文化事业,根据中宣部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事业扶持力度的通知》(中宣发[200714号)精神,中央和地方财政将加大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的支持力度,国家出版基金将对少数民族文字重大出版工程项目予以重点资助。请各地新闻出版局要认真协助音像电子出版、制作单位做好专项资金和有关优惠政策的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