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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关于我们 / 关于评选中国出版政府奖的通知

关于评选中国出版政府奖的通知

      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总署署直各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文化,促进新闻出版业繁荣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根据《关于印发中国出版政府奖评奖章程的通知》(新出人[2005]1040号)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决定举办首届中国出版政府奖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一)出版物
  1、由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出版单位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
  2、入选国家级重大网络出版工程的出版物。
  3、由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书刊印刷和光盘复制企业生产的印刷复制品。
  (二)出版单位
  1、由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图书、期刊、音像、电子及网络出版单位,印刷、复制企业,发行企业,版权机构(以上简称“出版单位”下同)。
  2、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
  (1)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内设具有新闻出版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
  (2)省级以下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
  (3)省、市、县“扫黄打非”部门和新闻出版行政执法机构。
  (三)人物
  1、在出版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业绩的人员。
  2、在出版科研、版权、教育单位从事出版科研、著作权保护、人才培养等方面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中国出版政府奖包括出版物奖和先进出版单位奖、优秀出版人物奖,共6个子项奖,奖励数额共计200个。奖项名称和数额如下:
  (一)出版物奖100个
  其中:图书奖60个,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奖20个,印刷复制奖10个,装帧设计奖10个。
  (二)先进出版单位奖50个。
  (三)优秀出版人物奖50个。
  (四)根据出版物各奖项奖励数额,本奖项(一)可按奖励数额的2倍推荐提名作品。
  三、评奖标准
  (一)出版物参评条件
  参评出版物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体现多样化。要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益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有益于中华文化的发展和传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人民群众所喜爱,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参评出版物的出版发行期间为2003年1月至2006年12月。
  参评出版物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政治思想性强,全面准确地宣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社会效益显著,经济效益优良。
  3、为人民群众所喜爱,内容积极向上。
  4、具有重要思想价值、科学价值或者文化、艺术和学术价值。    
  5、印刷复制工艺先进,质量优异,代表我国印刷复制技术最高水平。
  6、装帧设计新颖、美观、有创意,代表装帧艺术领先水平。
  (二)先进出版单位奖参评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出版导向,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坚持出好书,出精品,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
  3、领导班子团结,富有创新精神,积极推进改革,成果显著。注重科学管理,依法经营,重视队伍建设,人员整体素质好。
  4、出版物的专业化水平高,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出版界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优秀出版人物奖参评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局观念强。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坚持“三贴近”,坚持正确的出版方向。
  3、具有较高的业务素养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较深的专业造诣,在推进出版发行改革、加强业务建设、促进产业发展、提高管理效率等项工作中成绩突出,有重大贡献。
  四、组织领导和评选机构
  (一)新闻出版总署成立中国出版政府奖评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中国出版政府奖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中国出版政府奖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教育司。
  (二)根据子项奖的类别分别成立由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的各子项奖评审委员会。各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子项奖的评奖工作。
  (三)各子项奖的评审委员会由新闻出版总署有关业务司和相关协会牵头成立,并报评奖领导小组审批。图书奖评审委员会由图书出版管理司负责成立;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奖评审委员会由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负责成立;印刷复制奖评审委员会由印刷复制管理司负责成立;装帧设计奖评审委员会由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负责成立;先进出版单位奖和优秀出版人物奖评审委员会由人事教育司和中国编辑学会负责成立。各子项奖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牵头部门(单位)。
   (四)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国出版集团公司成立中国出版政府奖推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省(区、市)、本部门的评奖推荐工作。
  五、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基层推荐、逐级审核(测评)的方法进行。评选推荐工作分别由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国出版集团公司根据本通知精神统一安排部署,并统一向总署报送推荐材料。
  (二)负责向总署推荐的地区、部门,要按照各子项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评奖办法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评审和推荐工作,对拟上报的名单,要进行公示,并按规定的时间将推荐的优秀出版物、先进出版单位、优秀出版人物名单分别报送各子项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各子项奖评审委员按中国出版政府奖评奖章程规定的程序,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获奖出版物、单位、人物,并在2007年10月15日之前将评审结果报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对推荐上报的优秀出版物、先进单位和优秀人物,由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
  (五)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公示后汇总各子项奖评奖结果,上报评奖领导小组审定。
  六、奖励办法
  评奖结果确定后,由新闻出版总署举行中国出版政府奖颁奖仪式,公布获奖出版物、单位和人物名单。并向获奖出版物、单位和人物颁发奖杯、奖牌、证书。提名作品只颁发证书。
    七、有关事项
  (一)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各子项奖的评奖办法和时间要求将推荐材料分别报送各子项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各子项奖评奖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
  1、图书奖评奖办公室
  联系人:于青   电话:65122716  65212746
  2、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评奖办公室
  联系人:徐胜帝    电话:65212742
  3、印刷复制奖评奖办公室
  联系人:毛士彤    电话:65212906   65212748
  4、装帧设计奖评奖办公室
  联系人:陈宝贵    电话:65212827
  5、先进出版单位、优秀出版人物奖办公室
  联系人:王彤      电话:65212723   65212722
      袁良喜    电话:66089389   66086345
新闻出版总署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日

备注:以上录音制品,经中国ISRC中心审核与分配中国标准录音制品ISRC编码;具体信息如上,公示内容供公众监督指正,任何个人或单位均可就此录音制品信息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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